成都双流女学生广州实习归来精神失常
2005年6月17日 成都商报   时间:2005年6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学生家长昨向成都成人职业学校提出16万元的赔偿;校方认为学生擅自离厂学校毫不知情

  18岁的罗丽(化名)性格内向,身材高挑漂亮,就读于位于双流县的成都成人职业学校电子电器专业。在学校组织她到广州一电子工厂实习期间,她却离开了工厂。今年3月,当学校将她接回成都时,发现她患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和严重的性病。昨日,罗丽的家人与学校就责任问题进行调解,但最终没能达成协议。

  实习期间 女儿打来求救电话!

  罗丽的表哥说,去年12月中旬,刚在成都成人职业学校电子电器专业学习了1年零两个月的罗丽被学校组织到广州一电子工厂实习,与她一起到该厂的还有同校的30多名学生,并由老师带队。

  “妈妈,我生病了,快给我寄钱来救我……”今年2月25日、27日,罗丽的妈妈先后两次接到女儿从广东打来的电话,说自己病了需要交6000元治病,还说自己现在在一个发廊里面,但她不知道发廊的具体位置。 “治病?发廊?”罗丽的妈妈担心女儿在广州被人胁迫从事色情服务,于是找到学校了解情况。

  广州回来 女儿查出严重性病!

  校方感觉事态不对,请双流东升镇派出所的一名警官和一名学校教师乘飞机到广州了解情况。

  2月28日晚上11时许,罗丽在警官和学校老师的陪同下回到了成都。罗丽的父母在双流机场接到女儿时,突然觉得女儿神情异常,面色苍白,表情木讷。罗丽的妈妈回忆起第一眼看到女儿时,忍不住哭了起来。但此时,她还以为女儿的异常是因为旅途劳累所致,休息几天就会好起来。

  可3月2日上午,罗在家里突然变得喜怒无常,又哭又闹。家人见她情绪完全失控,忙把她送到川大华西医院检查,结果让罗丽的家人如雷轰顶:她患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和严重的性病。到现在为止,罗丽共花费了9000多元的医疗费,其中学校承担了6500元。

  实习期间 她从工厂到了发廊?

  罗丽的妈妈说,她无法明白和理解女儿在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中,是如何从工厂到了发廊的。女儿发病后,她和家人多次到学校询问,但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她认为,罗丽在学校组织下到广州实习,回来时却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和性病,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学校给予赔偿。

  学校认为,罗丽是自愿离开工厂的,随后到发廊的情况学校事前毫不知情,因此,学校没有任何责任。经过多次私下协商未果。6月10日,东升镇派出所主持调解,双方不欢而散。昨天下午,双流县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东升镇政府等单位召集罗丽的家人和校方调解。经过艰苦的协商,双方同意在“各承担50%的责任”的条件下协商“补偿”事宜。罗丽的家人要求校方“补偿”罗丽医疗费、伤残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万元,校方表示数额太大无法接受。双方今日将到双流县教育局继续接受调解。

  校方说法 学生自行离厂 去向不明

  成都成人职业学校的罗学芳校长代表校方参加了调解。她说,学校的带队老师将罗丽等人带到广州安排好实习工作后返回了成都,直到2月15日,罗丽一直在学校联系的电子厂上班实习。但这期间,学校曾得知罗丽对实习单位很不满意,曾经在上班时间躲在宿舍睡觉,后来,带队老师还专门打电话劝说过她。2月18日,罗丽在没有经过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厂,随后去向不明。

  罗校长说,中山警方在大街上发现罗丽精神异常后,才暂时收留了她。“她离开工厂又如何到了发廊我们毫不知情。”罗校长认为,学校在此事上无任何责任,出于爱护学生,从人道主义出发,学校愿意给予罗丽一定的补偿,但如果罗丽家人提的条件过高,学校希望罗丽家人到法庭起诉学校,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信息来源:www.xinhu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