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防范黑客攻击病毒传播再出新招
北京4月5日消息:针对近年来大幅上升的黑客攻击、病毒传播、有害信息传播等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近日出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实行等级划分,此举标志着中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纳入了等级管理的轨道。
据介绍,随着中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发展迅猛,目前我国境内上网用户已达1000万,上网计算机350多万台。与此同时,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日趋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有害信息,针对金融计算机系统和网上电子商务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多,CIH病毒、BO黑客程序等有害数据大面积传播,境内外一些黑客非法侵入我国重要领域信息系统,攻击网站、窃取国家或商业秘密。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对处在起步阶段的我国信息化的发展产生了极大威胁。
由公安部提出并组织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划分为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访问验证保护级等5个级别。用户可以根据自己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确定相应的安全保护级别,并针对相应级别进行建设。
据新华社报道,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后,公安机关能够通过规范、科学、公正的评定和监督管理,全面、及时地预防和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安全漏洞,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监督管理水平。此外,实行这一制度还有利于提高信息安全产业化发展水平,为安全产品的普及使用提供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