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在辽宁考察工作时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00年4月28日   时间:2000年4月28日 浏览数: 打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鎔基近日在辽宁考察工作时强调,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加快建设这个体系,是深化改革、稳定社会、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一定要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办好。他指出,今年务必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深入细致地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建立全国统  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打好基础。

  朱鎔基指出,推进改革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完善而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要为这个体系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性的保障基金。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真正做到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朱鎔基强调,当务之急是各级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一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无论如何不能再发生新的拖欠。为此,要依法扩大养老保险金征缴的覆盖面,提高收缴率,实行全额收缴、全额拨付,并尽快实现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基金是职工的“保命钱”,绝不能挪用。二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并代他们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要坚持“三三制”筹资原则,企业确有困难的,财政要兜底。不管财政多么困难,都要想方设法挤出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广开就业门路,这方面大有潜力。三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覆盖城镇全体居民,保证生活困难人员得以温饱的“最后保障线”。没有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下岗或失业后,凡是符合规定标准的,都可以进入这条保障线。对“三条保障线”的资金缺口,各级财政要共同努力,千方百计予以弥补,地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央财政将给予支持。

  朱鎔基指出,在着力落实当前“三条保障线”工作的同时,要抓紧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各项准备,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加快向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过渡。第一,真正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改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办法。逐步使下岗职工由现在先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向直接享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期满后未实现再就业的,进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能享受养老、失业保险的集体企业职工也可进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第三,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这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第四,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第五,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第六,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实行现代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