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事情由中国自己解决
旅美华人政论家方焰撰文: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05月17日第五版)   时间:2000年5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台湾新当选领导人5月5日接见日本众议员时,发表了他的两岸政策三原则。其中第二条原则是“双方依据联合国宪章,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唐树备5月9日会见记者时指出,台湾地区新领导人一会儿这样说,一会儿那样说,使人不知道他的真正想法。比如,他说“两国论不入宪”,但又提出要按联合国宪章处理两岸问题。

  联合国宪章中有关规定是:“各国主权平等;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不用威胁或武力,或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其他方法侵犯他国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联合国不得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这些条款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任何国家以及联合国都不得干涉属于主权国家的内政;另一方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不得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侵犯主权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国际争端和国内纷争是性质和范畴不同的两类问题,不能混淆。一切国际争端,即两个以上国家的争端,都必须平等协商和平谈判加以解决,不得使用武力或威胁。国内纷争则不同,应当依据宪法和法律办事,对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动用警察、军队、法庭、监狱等强制手段,甚至使用武力。特别是对于分裂和颠覆国家的严重罪行如果也是只许采取和平方法,不准动用武力,那就有毁灭国家的危险。

  海峡两岸的对峙,是国共内战遗留的问题,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外国都不得干涉。中国应当用什么手段解决两岸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由中国自己决定,用不着请外国作什么“裁判”。大家都盼望两岸的统一能够通过平等协商和平谈判来解决,但如果有外来强权势力进行干涉怎么办?如果有人数典忘祖,死活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无限期拖延推迟谈判,幻想造成“木已成舟”的局面,使台湾事实上独立,那又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看着台湾离开祖国怀抱?!

  把处理国际争端的准则搬到两岸关系中来的要害就是用“瞒天过海”之术,暗中埋设了一个前提:海峡两岸已经是两个国家,是“国与国的关系”。台湾有些人一方面郑重宣布今后不再讲“两国论”,另一方面却又不动声色地用“两岸政策三原则”来贩运“两国论”,真不知道他们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