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及各类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预科直升合格标准已经省招生委员会全委会议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 文科
本科第一批541分;本科第二批490分;本科第三批464分。
2. 理科
本科第一批538分;本科第二批483分;本科第三批455分。
3. 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次志愿填报后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委会审定后再向社会公布。所有考生都有资格填报专科志愿。为指导考生填报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和专科预科志愿,省招委确定文科260分、理科240分为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参考线。
二、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录取控制分数线
1. 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455分; 财经类 510分;
建筑类、旅游类、师范一类 475分;
电子类 500分; 机械类 520分;
烹饪类 405分; 信息类 495分;
轻化工 430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490分;
师范二类 250分。
2 对口招生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280分; 烹饪类 260分;
服装类 320分; 材料类 250分;
建筑类、财经类、电子类、机械类、旅游类、信息类、医护类、轻化工类、社会公共事务类、师范一类 220分;
三、藏、彝文专业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 藏单: 文科 本科 412分; 专科 301分;
理科 本科 411分; 专科 329分;
2 彝单: 文科 本科 335分; 专科 235分;
理科 专科 230分
四、预科直升文考合格标准
1. 高水平运动员预科直升本科第一批院校:文科225分,理科186分。
2.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直升本科第一批、第二批院校:188分。
3. 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直升本科第一批、第二批院校:228分
4. 少素民族专科预科直升专科第一批院校: 115分;
5. 普通专科预科直升专科第一批、第二批院校:文科272分,理科263分。
6. 普通专科预科直升本科第二批、第三批院校:文科444分,理科437分。
7. 普通专科预科直升本科第一批院校:文科560、理科53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