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子女“留学”乡下的无奈
2004年3月4日    时间:2004年3月4日 浏览数: 打印

  据《天府早报》报道,今年开学以来,成都市区有六个家庭将子女转学到双流县距成都最远的乡镇———大林镇,让他们在那里“受苦”。

  这六个家庭之所以看中一所偏远的乡镇中学,并非因为这所中学有特别高的升学率,而是这里的社会环境———“没有一家网吧,学校附近也没有台球室、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同时,那里的教学质量不错,不像一些城里中学男生女生骂粗话、早恋成风。家长们的做法是对城市教育环境、社会环境不满而又无奈的被动选择。

  尽管我国早就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用一章规定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例如禁止营业性舞厅等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国家行政法规、规章也在电子游戏厅、网吧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但暴利的诱惑等因素,使未成年人的校外环境持续恶化,而这并未得到社会应有的重视。校园内的一切围绕着升学、考试,校风、道德管理式微。当政府和学校无力提供良好的社会保护和公共教育产品时,家长们只好被动地让子女“留学”乡下,独善其身。

  让子女远离现代城市,到相对欠发达的乡下“留学”,毕竟不是每个家长的理想。希望成都六家长的行为,能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信息来源:www.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