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灯曾在2000年被欧盟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并最终被课以高额反倾销税,此案曾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沉静一年之后,此案再起波澜。由于针对中国节能灯征收反倾销税的作法已经实施了一年,日前德国节能灯制造商欧司朗公司向欧盟委员会具状要求对此案进行临时复审,意图加重对中国节能灯的处罚力度。
欧司朗在诉状中认为,虽然欧盟对中国企业征收了反倾销税,但是欧盟市场上的节能灯价格仍在下降,该公司在继续蒙受损失,因此要求欧盟委员会重新核查得到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待遇的中国企业的成本及价格,加上其他对欧出口企业,上述企业共有10家。
记者了解到,被列入核查名单的厦门东林公司已经收到欧盟委员会的调查通知和需要填写的表格。该公司总经理贾强告诉记者,欧盟要求其必须在11月16日之前作出是否接受核查的选择,如果拒不合作,将按欧盟反倾销法第18条予以惩罚。欧盟反倾销第18条共6款,是专门针对不合作企业采取的惩罚措施。
作为西门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欧司朗在欧盟节能灯生产中占据90%以上的份额,同时该公司在中国的广东佛山投资设厂。对于欧司朗的指控,贾强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认为,欧司朗这种一方面在欧盟继续阻挡中国产品,同时又在中国进行大规模营销的“通吃”行为,让他感到不解。贾强介绍说,欧司朗的同一种产品在欧盟的零售价与中国相比差价超过一倍以上,欧司朗本身在中、欧两地的价格差异就说明,中国产品的成本是很低的,该公司指责中国产品以低于成本价倾销,实在说不过去。
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展开的临时复审不仅对中国企业造成冲击,与此相关的欧盟企业家也表示了不满。日前,荷兰节能灯进口商ANTON LOHUIS先生给贾强发来一封给欧盟委员会的公开信,希望贾强签署。ANTON LOHUIS先生在信中认为,中国有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虽然产品在欧盟的价格很低,但仍有利润,没有亏本倾销。他还对欧司朗公司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希望欧盟的生产厂商应该在生产上提高效率,而不是向欧盟委员会寻求保护。
截至目前,只有厦门东林一家企业连续向新闻界透露此案进展情况,由于距离欧盟委员会要求答复的11月16日尚有一段时间,中国相关企业是否配合欧盟调查尚不得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