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后教师需先过关:不合格者将不能教学
2005年5月12日    时间:2005年5月12日 浏览数: 打印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没有接受新课程培训以及考核不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将不得承担新课程教育教学任务。

  据了解,省教育厅近日确定了今年我省对中小学新课程师资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培训将以教材分析、教学建议和教学案例评析为主要内容,重点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8月下旬,我省将对参加过新课程通知培训和一次学科培训,尚未获得《山东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组织全省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山东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并将教师参加新课程培训的情况,按有关规定折算成学分,记入本人《继续教育证书》。没有接受新课程培训以及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不得承担新课程教育教学任务。省教育厅特别要求,要避免新课程师资培训政出多门、多头培训、重复培训的现象,坚决制止以培训为名、向教师个人收取培训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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