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考考卷调包案”尘埃落地 调包说被否
2002年10月5日    时间:2002年10月5日 浏览数: 打印

  无稽谎言?舞弊丑闻?

  记者调查山西“高考考卷调包案”

  被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高考考卷调包案”近日终于尘埃落地,山西省联合调查组发布了调查结果,称目前事实已基本查清,考生杨晓聪反映问题不实,其考卷没有被“调包”

  。记者就此结论采访了杨晓聪,尽管在此之前已经进行了三次司法鉴定,但她仍保留自己考卷被调包的意见,并表示愿意接受京津专家的第四次鉴定,但语气已不再强硬。山西“高考考卷调包案”到底是无稽谎言,还是舞弊丑闻?近日,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回放:“高考考卷调包案”

  杨晓聪是原山西省永济市涑北中学高三42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平时考试成绩从未下过班级前五名,在今年4月份运城市组织的统考中位于全年级前10名(涑北中学全年级共500名学生),在今年6月份运城市组织的统考中排名全年级第一。在老师和同学眼中,若发挥正常,杨晓聪的成绩绝对能达重点院校分数线。

  今年高考结束后,杨晓聪称其保守估计能考590分,但最后高考总分是357分。这个成绩让她惊讶万分,老师和同学们更是颇感意外。在他们眼里,若发挥正常,杨晓聪的成绩绝对能达重点院校分数线。永济市涑北中学对此事也非常重视,特派学校李世荣老师和杨晓聪一起去招生办查阅分数。在查阅语文试卷时,爱生心切的李世荣老师冒着违纪危险,偷偷将语文试卷拿给杨晓聪看。尽管整个浏览时间不超过20秒,但杨晓聪已有足够的时间扫过整份语文试卷。她当即表示,这份写着自己名字和考号的语文试卷绝非她本人亲笔所答,其中最明显的差别有两点:一是她所答4科高考试卷都用蓝色钢笔书写,而这份语文试卷是用蓝色圆珠笔作答的,更令人费解的是,试卷卷首的名字和准考证号码却是用黑色笔书写;二是她面前的这份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好香一束康乃馨》和自己的题目也截然不同,而她记得自己高考的作文题是《心灵的火炬》。

  定论:三次鉴定:笔迹为同一人

  山西省招考中心纪检组组长王栓住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考考卷调包案”已引起山西省省委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山西省纪委监委执法监察室、山西省教育厅监察室、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察室和山西省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为此专门组成一个联合调查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于近日公布了第三次结果。

  王栓住说,联合调查组公布的报告结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山西省招生监察办公室将杨晓聪2002年高考语文、数学、理科综合、英语答卷及草稿纸送至省公安厅做司法鉴定,并于8月22日省公安厅司法鉴定认定“笔迹为同一人所写”;其次,8月24日,山西省招生监察办公室再次将署名“杨晓聪”并加盖其手印的反映材料,连同其高考语文试卷送至省公安厅做司法鉴定,依然被认定“笔迹为同一人所写”;其三,9月2日,山西省招生监察办公室第三次将杨晓聪今年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理科综合、英语答卷以及署名杨晓聪并加盖手印的反映信,连同8月30日晚杨晓聪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当场书写的文字笔迹材料全部送至省公安厅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仍为“材料上杨晓聪写的笔迹是同一个人所写”。

  王栓住称,经过三次慎重、仔细地调查和鉴定,联合调查组认为:“杨晓聪同学试卷并未被‘调包’,其2002年高考的各科试卷均为杨晓聪本人所答,杨晓聪同学2002年的高考成绩确为357分。”同时调查报告还认定,“杨晓聪同学参加今年高考所在考场《考场情况报告单》记载‘正常’,考场监考人员一致证明确系杨晓聪同学在本考场参加了考试,而且监考从检查考生填写准考证号、姓名以及收交试卷的程序、考场、考务、保密室各环节均无一丝差错”。

  专家鉴定很少出错

  山西省公安厅科技处一级警督、高级工程师吴勇是省内公认的笔迹专家,山西“高考考卷调包案”三次鉴定都由他具体负责。吴勇告诉记者,近些年,他都给高考做笔迹鉴定,每年要做几十例,很少出错。

  “在一些有价值的书写特征上是吻合的,比如书写水平、运笔和搭配比例等。”吴勇介绍了一些关于“高考考卷调包案”的情况,但他不愿意谈及更多的技术细节。他对记者说:“高考考卷调包案”同案鉴定三次的情况他还是头一回碰到。由于这个“调包案”影响较大,他在鉴定时相当认真,不仅分析了重点字,还几乎把每个字都梳理了一遍,得出这个结论是“十分慎重的”和“完全可以负责的”。

  对于有关人士提出对照杨晓聪高考作文原文的建议,吴勇认为,其实每个人的书写习惯都不一样,刻意伪装很困难。笔迹鉴定的方法很多,没有必要只采取对照原件这一种手段。

  学校闪烁其词 杨晓聪坚持己见

  记者与山西省永济市涑北中学联系采访时处处受阻。记者先与该校校长室联系,一位女老师接了电话,一听说是记者立即客气地表示,她昨天刚从其他学校调来,还不了解情况;记者立即与该校教导处联系,竟然仍是这位女老师接的电话。她再次表示什么都不知道,并告诉记者晚6点后,10点前再打0359—8033514这个电话,说学校领导一定会来值班。但通话期间,记者屡次听到有人招呼她的名字,并与她亲切地交谈。其间记者还听见有人呼喊某校长,并有一中年人轻声应和。

  记者还分别与杨晓聪的班主任叶金凤老师和教英语的魏老师取得联系,但两位老师都不愿意接受采访,言谈十分谨慎。叶老师连连摇头说:“我什么都不了解,不必再采访了,联合调查组都出第三次结果了,试卷没有被换。”当晚6点至10点,记者按那位女老师的说法,拨打了十几次电话,都无人接听。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采访到了杨晓聪。她告诉记者,尽管自己的高考试卷经过专家三次鉴定,目前等于被判了“死刑”,但直到现在她仍坚持自己原来的观点,坚信自己“比窦娥还冤,总有一天会清白的”。她质问说,“卷子是不是我写的,只有我看了最清楚,为什么不让我亲自去验证?”记者问,如果让京津权威专家进行第四次鉴定她还敢不敢来,她表示无所畏惧。

  永济招生办:可能是弥天大谎

  日前,记者还分别采访了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山西永济市招生办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前两家单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明确表示,事实已基本查清,杨晓聪反映的问题不实,其考卷没有被“调包”。当问到“高考调包案”有无可能是一个无稽谎言时,山西永济市招生办有关人士却出口惊人,这很可能是杨晓聪撒的一个弥天大谎。永济市招生办一位工作人员说,省联合调查组已发布了调查结果,称目前事实已基本查清,杨晓聪考卷没有被“调包”。这就表明,杨晓聪很可能一开始就说了假话,随着以后事态的发展,她不惜用更多的谎言来掩盖最初的谎言。

  这位工作人员认为有四个理由可以说明杨晓聪可能撒了谎。一是省招考中心从8月10日之后对“高考考卷调包案”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但杨晓聪及其家长不愿配合,运城地区和永济市两级有关教育部门多次索取杨晓聪平时的书写笔迹,都未能如愿。二是从校方提供该校今年6月份地区统考的成绩记录,杨晓聪的数学成绩只有65分,这说明杨晓聪成绩不是很稳定。三是按照杨晓聪自己的估分,她的总分起码在590分左右,但目前涑北中学拿到这个分数的学生平时成绩也都不错,没有明显嫌疑人。四是经调查,在杨晓聪所在考点没有发现一篇名叫《心灵的火炬》的高考作文。

  延伸:考生知情权能否多一些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山西省联合调查组就“高考试卷调包案”还发布了另一条调查结果:“涑北中学教师李世荣在今年高考复查试卷期间,私自将杨晓聪同学的语文试卷带出工作场所,并让其观看的事实存在。李世荣同志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登分复查工作纪律。”这个结果表明考生是不允许查阅试卷的,那么考生知情权能否多一些?记者昨日采访了两位专家。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翼星认为,把试卷直接交给考生或家长查是不可能的,但这种完全不被人知的查分程序,由于缺少了必要的外界监督,因而也是弊大于利。这一规定有利于某些人作弊而不容易被察觉,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考生怀疑自己的考试成绩而毫无办法。像杨晓聪能够看到自己的试卷,既是不幸中之大幸,同时又是一种违纪行为。因此,不准考生查阅试卷的规定应逐步改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建顺教授说,不允许考生查阅试卷,这种“不透明”的查分程序妨碍了考生的知情权。宪法保障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知情权,行政行为必须公开。他认为,目前我国的教育领域法制化还需要加强,只有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考生的“知情权”才能得到保障。

  天津考试院:考生分数可以复核

  对于高考考生对自己怀疑科目分数能否复核分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据介绍,本市允许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申请复核分数。考生在接到分数通知单后,如果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必须在公布分数后5天时间内向原报名所在单位或区、县招生办办理申请复核分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复核分数,只限于在接到分数通知单后,复核所答试题有无漏判、分数有无漏登、错登、错加等项目;不复核考生答题内容及参考答案宽严程度的掌握。

  对于杨晓聪所质疑的“为何不能亲自验证试卷”的疑问,招生考试院办公室解释说,教育部做了禁止学生私自察看试卷的规定,原因比较复杂。同时,为保证复核分数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在市考试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答卷进行分数复核时,纪检部门将进行全过程监督。复核分数工作后,市高招办对复核分数无误的考生成绩,在其“复核分数申请单”的回执中,加盖“经核查无误”和市高招办章,经原申请单位通知考生本人。经分数复核确有问题的试卷,市高招办将会同高校评卷点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甄别确认,对确属分数合成有误的予以更正,重新打印更正后的考生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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