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报告照写污水照流 环评报告成文字秀?
2005年4月27日    时间:2005年4月27日 浏览数: 打印

  环评报告,是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对规划和建设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法律规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建设项目“三同时”,已是业内业外熟知的常规。然而,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却发现,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的环评,在一些人眼里,却几近“文字秀”。

  [记者调查·一]

  环评报告“详尽”污水照样流锦江

  环评通知发出,一家洗车场拿出一本环保“文字秀”

  虽然2月5日就得到了成都市成华区环保局的“环评批复”,3个月的验收期也快到了,但地处厂北路上的晟明洗车中心仍不具备“环评报告”中所提到的环保设施,仅有的沉降池早已塞满淤泥,洗车后的污水直接排入紧靠着的黉门堰。而这家洗车场迁到这里营业已经两年了。

  4月19日,成都市环保局和市容管理局联合对五城区内的机动车清洗站点进行了检查。晟明洗车中心数十页的报告,涉及有关清洗作业所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它污物的处理对策,应具备的设施等,内容详尽,方案周到,但却没有一条落到了实处,仅仅是一本环保“文字秀”。

  其实晟明所在的厂北路,已建成市政管网,但他们还是认为“打个洞让污水流向沟渠,来得方便些。”

  由于许多洗车场建在市区内的河渠沟堰旁,含有大量洗涤活性剂、悬浮物、油污和泥沙的污水排入河道后,对城市水体造成了巨大威胁。成都市机动车冲洗管理处提供的初步统计表明,成都市内目前有600多家洗车站点,作为一个发展势头正旺的行业,对排放污水的环保监管成了城市管理部门头痛的问题。

  “证件齐全备了案”,老板翻了半天却没拿出排污许可证在当天检查的青羊、武侯和成华区六七家洗车场中,晟明洗车中心是唯一出示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其他洗车场没有拿出环评报告,环保设施也没有落到实处:多数沉降池都被淤泥塞满,没有发挥作用,一些洗车场甚至没有沉降池。

  武侯大道旁的德龙汽车清洗站,刚刚因为“所有证件齐全”而在管理部门履行了备案手续,老板在办公桌抽屉里翻了半天也没拿出排污许可证,记者在现场也没有看到任何污水处理设施。

  “我们按规定修了三级沉降池,两个月清淘一次。”地处黄田坝的时尚洗车行经营者好像很守规矩,但当成都市环保局检查人员要求看看沉降池时,却被以“太麻烦”为由拒绝了。时尚洗车行当场收到一份整改通知,要求其一周内到管理部门就经营管理情况备案。

  成都武侯大道上,车水马龙,益民洗车中心老板告诉记者,这一段路上有十几家洗车点,他们都直接把水排进沟渠。

  谁来监管环评报告

  4月初,成都市环保局、市容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城区机动车清洗美容站(点)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4月底前,城区机动车清洗站点都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并在所在区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验收环保审批手续,再向市容管理部门备案。

  要求所有洗车站点,在短短一个月内完成“环评报告”,能否实现?即使实现了,又如何避免不流于形式?“自觉的会来办手续,不自觉的照样会排污。”有关管理人士说。按普通程序,环保不达标,环保部门无权“关掉他们”,往往流于“限期整改,罚点排污费”的老套。

  在当天的检查中,环保和市容管理部门人士常常感叹没有操作性强的法规支持,联合检查往往是“人走茶凉”。据了解,洗车业现在实行的是备案制,由于行业各项审批分为多个部门管理,成都市容管理局下属的机动车冲洗管理处是洗车行业的管理机构,然而到了机动车冲洗管理处已经是“事后备案”,难免存在环保漏洞。而成都市环保局污控处人士表示,由于洗车业有自己的主管单位,与环保部门的联系还不够紧,今后对这个影响河道水体的行业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加强监管。据了解,成都有关方面正在酝酿城市服务业的管理机制,以保证多头管理的“统一和协调”。这也许能解决监管不力的问题。

  [记者调查·二]

  八年前的环评从来没有验收过

  从成都天府大道口往双流县方向,宽阔的双华大道旁,一座人造“矿山”越堆越高。正在沟渠边拣拾垃圾的村民闵大姐把记者带到“矿山”脚下,她家的油菜地,已经结籽的油菜倒在地上,田地上覆盖着一层白色的矿粉。菜地边沿一堵红砖墙,已经被“矿山”压垮了。

  两周前,成都矿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元)的一段围墙垮塌,倾泄出如山的煤灰煤渣,不仅毁掉了即将收获的油菜,也污染了华阳镇三江村的部分农田。在公司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土地租赁协议”文本上,这块被煤渣蚕食了一部分的农田正是公司希望得到的“二期用地”。

  多年非法排污

  矿元公司地处双流县境内,产品是俗称芒硝的无水硫酸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用于造纸和玻璃制造,在医药上可作为利尿剂和泻药等。公司负责人冉建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品的销路不错。

  据统计,该地区地下分布的矿藏面积达365平方公里。冉表示,由于该处地下矿源丰富,能够长期经营下去。

  公司所在地距华阳镇有3公里,环境专家分析认为,“如果煤烟气不净化或设备失效时,排放的污染物将导致周围4公里以内的大气污染。”据了解,从1997年开工以来,矿元公司就因为排放废水、废气和烟尘,与当地村民纠纷不断。

  4月20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村长邓家宜告诉记者,这两年工厂排污已经很少了,污水不外排了,烟囱也很少冒烟。然而有村民却告诉记者,今年初,不知什么原因工厂的芒硝灰排放出来,把附近的农田全部覆盖了一层。平时工厂烟尘大时,张开手就会落满黑灰和白灰,浅色的衣服根本不敢在露天晾晒。如村民所言,记者随即在周围田地和庄稼叶片上,见到了覆盖的黑灰和白灰。令人惊讶的是,这家当初设计年产5万吨,差不多有10年历史的矿产公司目前还没有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一直处于非法排污状况,也从不缴纳排污费。

  “没用”的环评报告

  矿元公司的前身是“宝山化工厂”,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1997年4月所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司“不仅将成为一个创税大户,同时也将成为一个排污大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可能出现的人造矿山垮塌形成的突发性环境影响,矿粉扩散对大气和环境的影响都做了特别的强调,并提出了对策。环评报告还认为,如果对烟气水进行治理后排放,环保设备的投资和一年应缴的排污费大致相当,超过200万元的环保设施的投入一年就能收回。

  环评报告提出,因为与大湖堰灌渠相连,尾矿堆场需要建一个20米的坝和接纳堆场浸出液的接纳池,以及一个日处理2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和其它烟尘净化设施。而记者在现场没有看到这些设施,却见到从矿口和堆场流出的液体顺着坡地一直流进了灌渠。正在矿口工作的一位女工说,水是含硝的。由于尾矿堆场地势较周边耕作区高,报告还要求在堆场周围种植林带。而记者看到,堆场边连围墙都没有建全,更别提林带。

  双流县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对这个环评报告,从来就没有进行过验收,报告成了一纸空文。冉总也向记者坦言,公司管理层换了几届,自己并不知道环评报告有什么用,“有总比没有好吧”。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建设项目都应该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项目要和项目建设同时进行,并接受环保部门的验收,才能获得排污许可。

  难啃的骨头

  记者曾两次进入公司现场采访,在矿口,工人们正把矿渣往堆场上拉。工人们介绍说,每天拉出的矿渣有60到100车,每车重量“1000公斤都不止”,而在成品库,产品也堆积如山,不断有车辆来运货。冉建康说,由于交通条件好,产品销路不错。

  不过,对刚组建的双流县环保监察大队来说,矿元的环保问题是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大队长陈锐表示。但要啃这块骨头并不容易,“马上要对这个公司做大‘手术’,但‘手术’能达到什么效果就很难说了。”从谈话中,记者了解到,怎么做这个“手术”,还没有具体的内容。

  采访过程中,矿元公司提供给记者一份发出时间为2005年4月19日的“环保管理措施”通知,上面没有任何有关环保设备和使用情况的内容。

  省环保局建管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有了环评报告,没有接受环保验收就开工生产,就是非法行为。应该首先把工程停下来,在经过环保验收以后才能生产。项目业主应该根据环评报告的内容,落实环保设施工程建设,然后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记者手记]

  环保是环保局的事?

  采访环保部门的人士,听到最多的感叹是:环保工作不好做,环境问题不被社会重视,环境执法力度太弱,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多……

  前几天和某市环境监察支队官员“聊天”,城里的噪声、有害废弃物等,他一口气说了许多内容,“投诉越来越多,解决起来困难重重,你们媒体应该帮我们多呼吁啊!”

  做记者的哪听得这些,马上的反应就是“在哪儿?”不料,对方立马“三缄其口”:“其实投诉都解决了,下次有新的问题再说吧。”一盆冷水加一头雾水。这样的灰碰多了,这才生出许多“记者暗访”。

  环保法规里有一个原则叫“属地化管理”,大意就是你得管好你那个范围里的事,没管好就是你的事。想想这就难了,管好了,谁也没在意,环境嘛本来就该这样;没管好,谁又愿意对外讲。这样的压力有如头悬利剑。

  今年初,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媒体惊呼“环评风暴”来了,并予以极大关注。一位环保官员告诉记者,“环评风暴”一说并不为刮起它的人认同,但在传媒的监督下,环评力度正得以增强。上月底,省环保局重拳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首批8个项目被责令停工停产。有报道称,此次“环保风暴”采用了与以往不同的做法,即处罚之前先向媒体公布。正如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所言,“舆论监督正在成为环保事业的重要支撑力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条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有了这样强硬的法律制度,一些企业在项目审批期间会编写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但项目实施中是否同时上了环保工程?如果缺乏环保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监管,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还是可以“打小算盘”。事实证明,要解决环保执行问题,信息公开化是重要一环。在“环保风暴”过后,更应该探讨建立一些长效监督机制,比如建设项目审批听证制、验收向社会公示等,既确保环保的常抓不懈,又确保“环保执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环境是整个社会的,我们不能只在出了环境问题时去打环保部门的板子,环保部门也不该把环境问题看成是自己一家的事情。

〖信息来源:www.xinhu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