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日前北京市为加强人大代表和市民之间的联系,推出了人大代表公示制。代表所在选区一律都悬以示牌,上面清楚地标注着本地区人大代表的姓名、地址、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笔者为这种做法叫好。
首先,人大代表公示制,使法律的规定得到了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本身就对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加强联系提出了要求。但在许多地方,这项法律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这里面的主要原因就是人大代表当选后与选民沟通机会太少,导致了人大代表与所代表的选区群众较为陌生。实行了代表公示制,将代表的姓名、电话等公之于众,畅通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使法律的规定得到了具体落实。
其次,人大代表公示制,方便了选民向代表反映问题。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人大代表的作用愈来愈明显,普通百姓对人大代表寄托着反映民情的很大希望,但现实是很多百姓不知道人大代表的基本情况:单位、职务、年龄等,甚至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所以,选民很少直接找代表反映问题。现在实行了公示制,选民和代表之间的距离拉近了,选民就可以直接找代表反映问题了。代表也可以更加广泛地听取群众呼声。
再次,人大代表公示制,可以把人大代表置于全体选民的监督之下,促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关法律都规定,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但现在并不是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能做到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有些代表代表意识不强,平时不注重联系群众,不注重调查研究,甘当“挂名代表”。但由于选民不了解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使得选民对代表不好实施监督。而人大代表公示制的出台,就把代表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有助于提高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主动地联系选民,认真履行代表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