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中西部政策新版本
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马秀红在汉介绍 《长江日报》 2000年06月15日   时间:2000年6月15日 浏览数: 打印

  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已迎来大好时机。昨日在汉举行的“中英投资研讨会”上,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马秀红在介绍中国扩大吸引外资新举措时透露,国家已出台系列新政策,鼓励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

  ———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领域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条件,放宽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持股比例限制;

  ———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可延长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期;

  ———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凡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的再投资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允许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据悉,即将颁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包括湖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20个省(区、市),列入目录的主要优势产业有农副产品的贮藏、保鲜和加工;旅游资源开发;林木营造和良种引进;矿产勘察、开采;公路、桥梁、隧道、港口设施的建设和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开发和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