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垄断者分拆成两个公司--一个卖黑鞋,另一个卖弄棕鞋。因为黑鞋和棕鞋是可以互相替代的,新公司将产生竞争。然而,政府的律师们建议了一种错误的分拆方式--创建两个公司,但是一个卖左鞋,另一个卖右鞋。
----在确认了乔治-杰克逊关于微软滥用垄断地位的裁决之后,美国司法部打算将微软这个庞然大物分拆成操作系统与应用程序两个公司。即使我们假设法庭的结论是正确的,分拆的方法也是错误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知道为什么了。假设我们回到富林斯顿的时代,某个哈佛大学的年轻家伙发明了第一双鞋。他给发明申请了专利并且建立起一个名叫MS的公司卖这种新型的独家产品。
----鞋很快卖疯了,MS的建立者成了贝诺克最富裕的人。但是这时MS变得贪婪了,它开始把袜子和鞋捆绑销售,同时声称这种捆绑对消费者有利。MS因此阻止买鞋的人购买竞争者的袜子。
----希望保护竞争的贝诺克政府发表了一个声明,认为MS正试图将它的垄断地位从一个市场向另一个市场扩展。MS对这种说法提出申辩,但是法官站在政府一边。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出现了:贝诺克应该怎么处置MS呢?它可以把垄断者分拆成两个公司--一个卖黑鞋,另一个卖弄棕鞋。因为黑鞋和棕鞋是可以互相替代的,新公司将产生竞争。鞋的价格会下降,消费者会获得好处。然而,政府的律师们建议了一种错误的分拆方式--创建两个公司,但是一个卖左鞋,另一个卖右鞋。
----这种分拆使事情变得更糟。消费者现在必须与两个垄断公司打交道,它们会比单一的垄断者要价更高。为什么?生产象左鞋和右鞋这样互为补充的产品的垄断公司,双方都会要求分配到更多的利润。生产右鞋的公司根本不用考虑左鞋的需求就提高价码,生产左鞋的公司也会紧跟效尤。而单一的垄断公司则会把二者的互相依赖考虑在内--卖出大量的右鞋会刺激对左鞋的需求--从而使价格保持平衡。
----甚至弗瑞德-富林斯顿也能看出这个故事的寓意。政府分拆微软的建议会制造出两个生产互补产品--操作系统与应用系统的公司。过去微软使视窗维持低价是因为它刺激了计算机及其应用程序的销售。同样地,它保持应用程序的低价位是因为这么做带来了对操作系统需求的增加。但是一旦公司被分拆,每个部份都会有提价的动机。
----司法部声称两个公司最终会开发出新产品并且相互竞争。这种结果其实是很难确定的。一个更好的解决方式是让这两个公司从一开始就生产可替代的产品。每个公司都有权销售自己的视窗版本。其中一个会最后成为市场的主宰者,因为操作系统的市场也许是一种天然的垄断。但是至少竞争会在产业内启动。
----然而无论是贝诺克还是西雅图都采取了一种简单的解决方式。在我们的故事里,政府通过取消发明者的专利,让所有人都来开鞋厂消除了垄断。在真实世界中类似的解决方案是让微软放开源代码。如果视窗由公众掌握,新的公司就能提供各自经过改良的版本。微软将失去从过去发明中获得的利润--这是一个对它以往过错的惩罚。微软还可以维持原状,而且,能够毫无限制地修改视窗版本。比尔-盖茨还可以继续唱所谓“创新的权利”的高调。
----当然,他和其他微软股票的持有者可能会比以前穷很多,但是,这是必须失去的代价。
格里高里-曼昆为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经济学原理的作者。
(格里高里-曼昆/文《财经》杂志记者王晓冰/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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