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申领护照出国将更加简捷
2000年5月29日  新华通讯社   时间:2000年5月29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王雷鸣)新版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将从今年6月1日率先在上海、江苏两地启用。为配合新版护照的启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日前推出一系列便利措施,中国公民申领护照出国将更加简捷。

  根据新的要求,今后,全国大中城市公安机关必须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审批签发的各项手续。对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出国奔丧,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公派出国留学,前往国入境许可证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况的出国人员,公安机关将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批护照的各项手续。

  这些便利措施还包括:在申请人自愿要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申请人送交护照。

  归侨、侨眷、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以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可免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和亲友在国外的居住证明。

  公民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出国旅游,只须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免交旅游行政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同时,签发护照“一年一次使用有效”限制也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统一颁发有效期为5年、可多次使用的护照。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可在暂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