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沉船事故又一责任人被逮捕
  时间:2000年7月12日 浏览数: 打印

  四川合江“6·22”特大沉船事故发生后,为了严惩肇事者,泸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继6月26日逮捕了周守金等三名直接责任人后,又查清了榕山建筑公司所属的榕建一号船法人代表梁应金的犯罪事实。经当地检察院批准,已于昨天下午将梁应金逮捕。梁在榕建一号营运期间身为法人代表和榕建一号直接管理者,对榕建一号长期超载等违章现象不闻不问,并违反规定同意在不能载人的船顶焊接栏杆,升高驾驶舱80公分,在船底添加石块等,对“6.22”翻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秦大贵 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