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首次下发 每人4000—6000元/年
广东获分配名额1093人 2002年9月20日    时间:2002年9月20日 浏览数: 打印

  每人奖金4000—6000元/年,民办高校生也可申请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邓琼报道: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又有福音!今年启动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目前已经分配到广东,全省将有1093名本专科生能够享受到6000元或4000元的奖学金,并获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广东名额1093人 民办高校也有份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分为两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万名学生,其中1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标准为6000元/年/人的一等奖学金,其余3.5万名享受4000元/年/人的二等奖学金。

  据悉,财政部刚刚下发文件,根据200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给各省分配获奖名额,广东省获得的名额为1093人,其中一等奖243人。省教育厅正在制定计划,将其分配到今年以前审批成立的全省各普通高校,民办高校、民办公助的二级学院以及第一军医大学的地方生部分都在其列。获奖名单将在11月15日前报教育部备案,预计年底前奖学金会正式发到学生手中。

  中大华工暨大确定具体人数

  在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中,省教育厅将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同时还要求各高校,适当向校内艰苦专业以及其他“国家重点保护学科”的学生倾斜,要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审,不得随意增减名额,严禁各种不正之风。

  据了解,目前省内的中大、华工、暨大这三所国家部委直属院校已经直接接到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人数分别为274人(其中一等奖61人)、208人(其中一等奖46人)、181人(其中一等奖40人),评选工作已经铺开。

  贫困兼且优秀方有资格参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大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目前广东有关高校已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自己的执行标准,例如华工规定的申报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新生中在高中阶段曾获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全国一、二、三等奖或省一等奖,或高考成绩达到省、自治区前100名(生源少的地区前50名),或参加广东省高考成绩在800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学年度综合测评达到“学习标兵”、“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在读生。

  据介绍,广东省还有意在此基础上拨出一定专款,建立省级的政府奖学金。

〖信息来源:www.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