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暑期违规补课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9年7月15日 浏览数: 打印

  成都市教育局文件

  成教普一〔2009〕23号 签发人:娄 进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暑期违规补课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针对部分学校近期出现的违规补课情况,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暑期安排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的通知》要求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课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假期违规补课

  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暑假期间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高中毕业年级考前补习除外),不得在校内组织开展 “奥数”、英语、作文辅导等有偿补课行为。公办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和劝导学生参加或变相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种收费补习班,更不得成建制地组织本校学生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补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丰富假期作业形式

  全市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丰富作业的形式,注重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更新作业的形式,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体育文艺、社会实践等活动,走进大自然,丰富生活,陶冶情操,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三、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全市中小学要通过组织国学经典诵读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鼓励学生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在暑期通过开展社区国学经典诵读活动,在学生中弘扬民族传统,传承国学经典文化,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一代新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同时,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向学生推荐一批富有教育意义、适合年龄特征的书籍,特别是反映新中国建立的艰辛历程、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光辉成就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的书籍;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和团队组织,可以利用暑假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夏令营等活动,以丰富学生假期的精神生活。

  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上述精神迅速传达到中小学每一个校长。市教育局将从本月二十日起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信息来源:双流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