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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导处编辑录入:何涛时间:2011年5月19日浏览数: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审定的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25分。

  2. 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0分;专科总分220分。

  3. 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50分。

  4. 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60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音乐剧、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二、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5分;专科总分305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4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3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总分320分。

  三、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10分。

  四、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