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2011级年级组:
外语口试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组成部分,口试成绩是高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希望年级组认真组织和落实。为保证外语口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口试范围
凡在2011年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并已缴纳口试费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口试。
二、口试语种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
三、口试时间与地点:
我校考生参加外语口试时间:6月9日上午8:30;地点:棠湖中学
四、有关要求
1、领队:年级领队:谭继荣、毛洪波;班领队:1班:裴帮锐、2班:王 济、3班:谢建华、4班:张泽刚、5班:杨 鹏、6班:黄建全、7班:袁永国、8班:冉茂俊、9班:吴 永、10班:左小平、11班:陈 俊、12班:康 盛。
2、年级组及各班要高度重视,各班应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要求考生遵守纪律,注意安全,不能迟到,听从现场安排指挥。带队教师必须带学生入场,维持好秩序,中途不得离开,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等候,然后按顺序分批进入备考室,口试完后带学生离场,已口试考生不得与未口试的考生交谈口试情况。如发生安全和其它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3、考生凭本人《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口试地点参加外语口试。
4、考生在备考室按试题内容准备15分钟,之后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进行口试,口试15-20分钟。
5、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辞典、书包、书籍、纸张等。
6、口试时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回答口试教师的提问。
7、口试完毕后,立即退出考场,退出考场后不得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交谈有关口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大声喧哗。
8、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具体要求见附件:县招生办《关于认真做好我县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棠外高中部教务处
2011-5-30